[社会资讯] 曝光!近期,这条“黑色产业链”盯上梅州人
随着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指尖办”的落地,公积金提取变得越来越便利了,不管是购房、租房还是缴交物业费,都可以凭相应的票证提取公积金,一些“有心人”也因此打起骗取公积金的主意。 近期,我市违规骗提公积金的案件频繁出现,市民们不仅被黑中介骗走了“服务费”,还把自己变成了“老赖”涉嫌犯罪。
在近期审理的案件中,市民姚某因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便找到中介协助自己准备相关材料。后续姚某成功通过服务窗口审核,并提取了5万元公积金。但短短一个月后,管理部门就发现了其中猫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彭娜告诉记者,他们发现姚某的贷款合同和还款清单是虚假材料,便立马联系本人限期责令退回提取的余额,在公积金系统把他记入黑名单,同时,向姚某的单位进行书面通报,把相关的材料移交公安机关。
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市发现了多起类似的案例,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别以为拿到公积金就“安全”了,一轮又一轮的审查让不法分子难逃法网。
市住房公积金窗口组长刘艳玲告诉记者,在审核过程中,他们通过共享平台查询个人的房屋信息、婚姻情况等等,还会进行人工复核,定期对相关提取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积金的资金安全。
瞄准市民口袋里的公积金,不少中介愈发猖狂。最近,我市不少地方都出现了小广告,中介企图通过协助骗取公积金等方式,将原本不需要任何服务费用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变成了他们赚钱的工具,形成“黑色产业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彭娜说,中介小广告主要在雪糕筒上、电线杆上出现,还会派发宣传小卡片。据了解,中介费用比例可能高达45%。事实上,正常办理提取业务不需要任何手续费用,通过中介提取住房公积金,很可能损害自己的个人利益。
公积金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只要符合条件,市民可以直接通过服务窗口、银行办事网点、微信公众号免费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用伪造材料、虚假交易等形式提取公积金,触犯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将面临刑罚和经济赔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审计部部长杨万飞表示,对于违规提取资金的,将责令限期全额退回,五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实施联合惩戒。
广大市民不要存在侥幸的心理,利用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哪怕住房公积金到账了,部门也会后续对可疑材料进行核实,发现问题,予以追查。
根据住建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和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规定,中心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
重点审核七类情形
(一)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发生两次及以上频繁交易的,可能被认定为炒房或虚假交易。
(二)同一人在一年内更换结婚伴侣两次或更多的。
(三)购买非户籍地、非缴存地住房的。
(四)所购住房产权比例、面积等不符合自住条件的,所购房产与实际居住需求不符的。
(五)所购住房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的。
(六)非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房的。
(七)其他存疑的提取情形。
来源:民生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