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讯] 3人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大埔交警大队拟作出处罚决定!
罗城昌、童上波、赵广利3人因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且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大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记分分值告知公告。
请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拟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接受处理,并可以依法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大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4日
附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拟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