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爱永恒 于 2013-1-3 10:43 编辑
一直关注大埔论坛不过没发表过。义工做好事,我是非常支持的,所以一直关注,但是这次看到大埔义工爱心捐款明细里面,有张460元的湖寮饭店餐费收据,我非常不解。爱心捐款基本来自群众,并且应该用在有需要的地方,所以请各位网友点评下,爱心捐款拿来吃饭应该吗?如果是这样,那与郭美美事件有何不同呢?
图片:
还有矿泉水的支出
水电费: 大埔电费0.6元 一度 水费也2快多。 浪费不少呀
来自 大埔义工爱心捐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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